莒 南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莒南教研字[2009]18号
关于评选第四批莒南县教学能手的通知
各乡镇教委、县直各学校:
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中树立一批师德高尚、教学思想先进、业务素质高、教学成绩突出的典型,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锐意改革、争创一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0月评选莒南县第四批教学能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现任教师,均可参加莒南县教学能手评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可以参加莒南县教学能手评选,但自2006年秋季以来每周兼课必须达到4节以上(含4节),推荐总数不得超过学校推荐名额的10%。
二、评选条件
参评莒南县教学能手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
2.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很高的威信。
3.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圆满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
4.模范执行《教学常规》及《课程标准》,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成绩突出。近3年任教班级的教学成绩处于乡镇(学校)先进行列。
5.具有实际任课5年以上的教学实践经验(2004年9月前参加教学工作),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学历达标(已评为高级教师职务的,按学历达标对待;职业技术学校中技能性强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要求适当放宽)。
6.教学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近5年至少取得下列若干项[①其中两项,至少一项市级;②其中三项以上]成绩:
(1)评选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十佳”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2)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绩)奖。
(3)执教县级以上公开示范课,或获得县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县级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
(4)获得县级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5)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获县级论文评比一等奖以上(只限逐级评选推荐、严格限额申报的获奖论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反映有严重师德问题且调查属实的;
3.教学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
4.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逐级评选、公示、推荐。莒南县教学能手必须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县教育局逐级评选产生,任何学校都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学校评选推荐的人选,都必须在当级公示不少于3天。学校必须按名次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莒南县教学能手申报表》,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2.县教育局将组织学科审查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查、评议,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本次评选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乱、保证质量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选。
四、名额分配
莒南县教学能手共评选650名,其中幼儿教育18名,小学225名,初中187名,高中175名,特殊教育3名,中等职业教育16名,实验教学13名,电化教育13名。实验教学能手的推荐人选只限于专职实验教师,电教教学能手的推荐人选只限于专职电教教师。县教研室将在评选的县级教学能手中择优推荐70人参评临沂市教学能手(其中基础教育59名,中等职业教育7名,实验教学2名,电化教育2名。)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莒南县教学能手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莒南县教学能手申报表》纸质稿一式2份。
2.能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水平和成绩的获奖证书、论文论著6件以内(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校需提交《莒南县第四批教学能手申报人员汇总表》。
所申报的人员名单必须按名次按学科排列,所用表格各单位复制。
六、评选时间安排
1.各学校于2009年10月23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将申报人员材料分别整理好,连同《莒南县第四批教学能手申报人员汇总表》,务于10月23日下午五点前分别报县教育局教研室小学组(含特教)、初中组、高中组、职成教教研室、托幼办、电教站、仪器站,过时视为弃权。个人呈报一律不予受理。
2.县教育局于10月下旬组织评选。
七、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莒南县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评审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评审组,负责各学科初评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和评审组织,严格按照评审的程序和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推动我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
莒 南 县 教 学 能 手 申 报 表.doc
2.
莒南县第四批教学能手申报人员汇总表.doc
3.
报送材料要求.doc
二00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