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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地 发布日期:2011-5-9 11:14:00 浏览: 【字体: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1〕4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1-2015年)》(鲁教师字[2011]3号)精神,现将做好2011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以实施“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和“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为抓手,以集中培训、远程研修和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大力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教育事业内涵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培训任务

      (一)实施“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程”

      通过邀标形式,评审确定“工程”项目承办机构。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对全省2000名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校长和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其中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1000人;中小学骨干校长、幼儿园长500人;中小学骨干班主任300人;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中级)骨干教师200人。

      (二)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

      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建设,采取集中研修与常态化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主要任务包括:

      继续开展暑期高中教师全员新课程远程研修。完成2009-2011年三年连续设计的高中各学科课程模块内容的远程研修任务,集中研修10天。
 
      采取远程集中研修模式,开展初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六个学科教师全员新课程远程研修,集中研修10天。

      采取集中研修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的形式,通过远程研修和网上磨课双流程复合模式,分期分批对全省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开展新课程远程研修。

      (三)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

      加强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首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和考核。继续选拔部分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赴美国和澳大利亚培训;举办齐鲁名师名校长论坛活动,组织名师名校长人选参加国内高级研修;下半年组织对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首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进行中期考核。

      (四)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

      各市要加强对齐鲁名师、名校长(含工程建设人选),特级教师,各市名师、名校长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全省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的骨干引领作用,纳入各市管理的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要在山东教师教育网“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研修平台统一开通工作室,并将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对名师名校长的工作考核。

      (五)常规培训项目

      1. 广泛开展全员师德教育活动。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结合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特点和本地本校实际,开发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课程,开展丰富多彩、注重实效的师德教育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2. 继续开展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配合我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的实施,不断提高高中校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举办全省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班,对全省普通高中校长进行全员培训。

      3. 举办普通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新任、拟任高中校长,参照《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教育形势发展和我省教育实际,增加我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相关政策解读、学校规划、课程开发、教师发展与管理评价等内容。计划培训100人。

      4. 举办普通高中校长提高培训。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在职校长,参照《全国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教育形势的发展和我省实际,增加学校发展规划、教师与学生发展、课程开发与管理、学校管理制度创新、现代学校制度等内容。计划培训100人。

      (六)“国培计划”与教育援助项目

      1. 认真做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至2012)》(国培计划)各项培训的组织工作。做好各类参训学员的遴选、报名、参训组织和总结汇报工作。

      2.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11年山东教育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工作方案》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援疆项目—喀什地区四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来鲁培训工作的通知》,2011年举办两期山东省援助新疆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新疆喀什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校管理人员100人。

      3. 继续做好“教育部-微软(中国)携手助学”信息技术教师培训项目和学科教师培训项目。

      4. 继续做好“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影子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校本培训计划。要紧密配合做好参训校长和教师的选派工作,切实做好远程研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要结合远程研修平台,建立基于网络的教师校本研究培训机制和成长机制,完善校本培训制度;继续做好名师、特级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二)各有关高校和项目承办机构要强化项目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要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坚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努力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改进培训组织方式,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三)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开发、评审、遴选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制定统一技术标准,结合集中培训、远程研修、校本研修及网上磨课等,组织各级教师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开展优质教师教育资源(视频、课例和文本等)征集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质课程资源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进入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资源库,供全省参训教师免费共享。

      (四)加强对教师、校长培训的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形成教师培训学分与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紧密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现学分登记与认证、学分查询、统计检索等功能一体化,推进全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经费管理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进一步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用于农村教师培训。省级财政经费主要用于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和义务教育阶段远程研修平台建设、课程资源开发和部分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要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六)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督导检查,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作为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和中小学教育督导的内容之一。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承办机构进行评估,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不予核拨经费,并取消学校的培训资格。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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